实验动物寄生虫学等级及监测
日期:2022-11-09 来源:江苏大学实验动物中心 访问量:

前    言 
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。 

本标准从GB 14922-1994《实验动物微生物学和寄生虫学监测等级(啮齿和兔类)》中分离出来,形成独立的标准。 
本标准对实验动物等级进行了重新设定,与微生物学等级对应,将实验小鼠和大鼠的寄生虫等级分为清洁级、无特定病原体(SPF)和无菌级,取消了普能级。豚鼠、地鼠、兔仍然保留四级。犬和猴分为普通级和SPF两级。相应增加了犬和猴的寄生虫学监测项目。 
本标准对取样数量作了重新规定。根据生产繁殖单元大小决定取样数量,改变了过去按动物等级取样的做法。兔、犬、猴等较大动物可以活体采样,不必处死动物,因此取样数量也没有减少。 
本标准对必须检测和必要时检测作了限定性的说明:“必须检测项目:是指在进行实验动物质量评价时必须检测的项目。必要时检测项目:是指从国外引进实验动物时、怀疑有本病流行时、申请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和实验动物质量合格证时必须检测的项目”。 
除少数特殊的寄生虫到外种,对其他要求排除的寄生虫,采用“体外寄生虫”、“全部蠕虫”、“鞭毛虫”等等统的名称。减少了具体的项目,避免了“挂一漏万”,节省了检测时定种的时间,但又能确保实验动物的寄生虫学质量。

1  范围 
本标准规定了实验动物寄生虫学的等级及监测,包括:实验动物寄生虫学的等级分类、检测顺序、检测要求、检测规则、结果判定和报告等。 
本标准适用于地鼠、豚鼠、兔、犬、猴和清洁级以上小鼠、大鼠。

2  引用标准 
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,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。本标准出版时,所示版本均为有效。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,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。 
GB/T 18448.1~18448.10-2001  实验动物  寄生虫学检测方法 
3  实验动物寄生虫学等级 
3.1  普通级动物  conventional(CV)animal
不携带所规定的人兽共患寄生虫。 
3.2  清洁动物  clean(CL)animal
除普通动物应排除在寄生虫外,不携带对动物危害大和对科学研究干扰大的寄生虫。 
3.3  无特定病原体动物  specific pathogen free(SPF)animal
除普通动物、清洁动物应排除的寄生虫外,不携带主要潜在感染或条件致病和对科学研究干扰大的寄生虫。 
3.4  无菌动物  germ free(GF)animal
无可检出的一切生命体。 
4  检测要求 
4.1  外观指标 
动物应外观健康,无异常。 
4.2  寄生虫指标 
寄生虫学指标见表1、表2和表3。 
表1  小鼠和大鼠寄生虫学检测指标

表2  豚鼠、地鼠和兔寄生虫学检测指标

表3   犬和猴寄生虫学检测指标

5  检测程序
6  检测方法 

按GB/T 18488.1~18488.10-2001中的规定分项进行 
7  检测规则 
7.1  检测频率 
7.1.1  普通动物:每三个月至少检测动物一次 
7.1.2  清洁动物:每三个月至少检测动物一次 
7.1.3  无特定病原体动物:每三个月至少检测动物一次 
7.1.4  无菌动物:每年至少检测动物一次。每2~4周检测一次动物粪便标本。 
7.2  取样要求 
7.2.1  选择成年动物用于检测。 
7.2.2  取样数量:每个小鼠、大鼠、地鼠、豚鼠和兔生产繁殖单元;以及每个犬、猴生产繁殖群体,根据动物多少,取样数量见表4。

表4  实验动物不同生产繁殖单元取样数量

7.3  取样、送检 
7.3.1  应在每一生产繁殖单元的不同方位(如四角和中央)选取动物。 
7.3.2  动物送检容器应按动物级别要求编号和标记,包装好,安全送达检测实验室,并附送检单,写明送检动物的品种品系、级别、数量和检测项目。 
7.3.3  无特殊要求时,兔、犬和猴的活体取样,可在生产繁殖单元进行。 
7.4  检测项目的分类 
7.4.1  必须检测项目:是指在进行实验动物质量评价时必须检测的项目。 
7.4.2  必要时检测项目:是指从国外引进实验动物时,怀疑有本病流行时、申请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和实验动物质量合格证时必须检测的项目。 
7.5  结果判定 
       在检测的各等级动物中,如有一只动物的一项指标不符合该等级标准要求,则判为不符合该等级标准。 
8  报告

       报告应包括检测结果、检测结论等项内容。